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时间: 2023-09-06 05:46:00 |   作者: 博希娱乐/拉链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浔兴股份”)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都同意选举刁韵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刁韵泽,男,汉族,198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唐山国和兴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顾问,河北国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现任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资经理助理。

  刁韵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浔兴股份”)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叶林信先生、李西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刁韵泽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 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叶林信,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福建天联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福建省大金山贸易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历任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主席,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长。

  叶林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西娟,女,汉族,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河北省佰立特皮业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助理,北京润博亚太科技有限公司出口部经理,天津东土博金有限公司单证主管,北京道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行政经理。

  李西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浔兴股份”)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先生、董晓梅女士、张艳超女士、杜慧娟女士、王鹏程先生、施明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林琳女士、林俊国先生、张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忠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林琳女士、林俊国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企业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唐山分行。曾任天津东土博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Golden East(Singapore)Pte.Ltd董事,深圳价之链跨境电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天津汇泽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

  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天津汇泽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8,941.05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97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晓梅,女,汉族,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包装进出口天津公司外销员、天津宜药印务有限公司业务员、天津中朗泰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天津东土博金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晓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艳超,女,满族,199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曾任唐山圣轩商贸有限公司金融专员。现任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资经理,深圳价之链跨境电商有限公司董事。

  张艳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杜慧娟,女,汉族,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唐山市第一水泥厂会计,清泉集团赵宇特钢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唐山兴盛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行苇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深圳价之链跨境电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杜慧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鹏程,男, 汉族,1968年1月出生,中国香港,大学专科学历。现任诚兴发展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浔兴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

  王鹏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施明取,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历任晋江市浔兴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公司前身)董事、副总经理、执行总裁。现任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总裁。

  施明取先生通过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69.69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3%;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琳,女,汉族,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副教授。曾任职于福州大学资产管理处、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现任职于福建江夏学院,从事会计学专业教学工作。

  林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俊国,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职于福建省闽清县二轻局、福州市家具公司。历任华侨大学工商管理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华侨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华侨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系主任、教授、副院长;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副院长。现任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从事教学工作。

  林俊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忠,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曾任宝钢集团法律事务部高级主管;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城建集团总法律顾问。

  张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至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能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才可以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

  3.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来进行登记,不接受电线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 福建省晋江市深沪镇乌漏沟东工业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62246,信函请注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A.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B.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C.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请见附件1。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在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4、委托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2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林信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监事为李西娟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征询有提名资格的股东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叶林信先生、李西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2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为王鹏程先生、曾德雄先生、许建华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检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先生、董晓梅女士、张艳超女士、杜慧娟女士、王鹏程先生、施明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检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林琳女士、林俊国先生、张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林琳女士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忠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林琳女士、林俊国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

  公司拟定于2019年1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作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了解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健康情况,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可以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忠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林琳、林俊国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两人均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可能影响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

  4、同意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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