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澄文学档案:《繁花》是我立足这几个平方米的所见

时间: 2024-01-14 22:12:19 |   作者: 配件

  电视剧《繁花》自开播以来非常关注,该剧改编自上海作家金宇澄同名小说,原著获“五个一工程”奖及茅盾文学奖。2017年,金宇澄先生曾做客上海市档案馆,以“记忆、虚构与文学创作”为题,围绕文学创作、史料积累、口述历史以及非虚构写作等,阐述了自己对时代变迁、城市发展及个体记忆的深刻见解。现将讲座文字实录编发推送,以飨读者。

  这座超级大城市,曾经完全被敞开拉链,然后它慢慢闭合,曾经一度我们都知道它很多秘密,但是然后它又慢慢变为了神秘的森林。

  FILE 1 个人的记忆,把它留住,把它落在文字上面它才可以保存。因为现实已无了。日记也好,回忆录也好,笔记也好,它发展到最后变成了非虚构。

  所谓叙事,相对说比较真切的是日记。我写《回望》时查资料,查到一本书,早年出版的《太平天国史料》,无意中翻到其中的《柳兆薰日记》。此人是柳亚子曾祖父,在三年的日记里,他用二十几万字的篇幅记录了太平军进入苏州、吴江一带的情况,包括后来跑到上海避难的情况。

  这材料太精彩,我忍不住把书中很多细节抄下来,爱不释手。为什么呢?一个一百多年前的吴江大地主,有三四千亩土地,他是怎么生活的,这是现在人无法想象的。我们哪怕看相关电影,看其他的资料,都特别难找到日记那样忠实记录每天在干什么。把抄下的内容分门别类,第一个关键词就是“祭祀”。他要做很多仪式,每天早晨会做各种复杂的祭拜天地鬼神,念各种咒,,看庄稼形势,包括看天相,每天自省,读诗书,写字。书里常出现的特别记录,是对所写过字的纸,过去有专门名词“字纸”,都恭恭敬敬地收集起来,到一定时候举行一个仪式焚化。因为太平军对这一套是不相信的,等太平军离开的时候,他就到战场上、到他们居住的场所、到马棚里,把这些写过字的纸收集整理起来,弄干净,等到一个黄道吉日烧掉,或者花钱请一个专门收集的和尚送到普陀山去焚化,常在日记里自责自己不够敬重“字纸”。

  文学界一直认定中国文化的核心在乡土,那么乡土在哪里,“乡土”在这部日记里面表现得很清楚,我们大家可以看到一个乡绅是怎么过他的中国文化生活的。个人的记忆,把它留住,把它落在文字上面,它才可以保存,因为现实已无了。

  每个时代的日记、文学,关注的是人事,但是对人的注意点,不太一样。过去我注意小说、传记里的人,现却格外的注意一些更碎片化的人的记录。

  他写了清末的一个将军,绰号“清代赵云”,穿白盔白甲骑白马,很有钱。他常会到上海来,当时上海已经开埠。他每次到了上海,是化装成一个乞丐,跪在四马路上,像现在地铁口发小广告一样,手里拿一大叠手纸,凡看见漂亮小姐过来,就发一张给她。这举动的结果可想而知,遭到的应该是大部分人的冷遇,或者把纸丢在他脸上。当然也有心地好的女孩子把手纸带回家,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张黄金做的叶子,夹在手纸里。他为什么这样?这个记录已结束了,这些欲言又止、三言两语的手法,却会使人物更为醒目,特别让人难忘。我们在其他的清代笔记里,也看到过当时八旗子弟流行的一种扮乞丐风潮。有个八旗子弟忘记退下一个昂贵的扳指,露了马脚,这类记录同样没有原因,这位白将军做这样的事,究竟是为了什么?

  写作上有个“塑造”的词,意思是拼贴大量的材料,由内到外强化某一个人物,当然是可以的,但不该是唯一的标准,尤其在见多识广的当下时代,读者有更丰厚的文学储备和想象力,往往作者煞费苦心安排好的效果,还不如简单的方法更有魅力,这是我个人的观点。中式笔记体的写法,有意味在非常的简约,几十个字就记录了作者眼中所看到的人。就等于上了一个菜,你刚觉得味道好,已经吃完了,你会一直记得它。

  陈定山的《春申旧闻》也很漂亮。当年一位很有名的人叫叶澄衷,上海有一所澄衷中学就是他办的。叶的后代有一个叶仲方,按现在说法是个家产上亿的富家子弟、花花公子。有一次,在上海最冷的天,他请一百多人到他的家吃饭,有意让佣人把火炉烧得特别热,像浴室这么热。一百多人都是有钱有头有脸的人,都穿裘皮大衣,进屋就脱在门口,然后大量喝酒,热不可耐,等喝得差不多时,个个汗流浃背,如同身在浴室里一样。这时叶仲方就进来说,对不起各位,我今天请你们来吃饭,实际我是没有钱的,已经把你们脱在外面的大衣都当掉了,说完,就把一大叠的当票扔向空中。

  当时不像如今可以叫出租车,当时都是三轮、黄包车,这么冷的天穿着单衣怎么回去,窘况可想而知。这些人被搞得非常狼狈,对叶仲方恨得不得了。但过了三天,各人家里都有人来敲门,一个佣人端着一个大盒子说,我家主人给你买了一件新大衣。这个结果,又搞得人家哭笑不得。这种事在现在,即使有那么多的富家子弟,却没听说过。据说叶仲方后来参加了中国远征军,表现很英勇。

  简单的笔记特征,只在记录,没有解释,等于说对这类笔记的阅读,我发现了自己长期忽视的,以前根本不清楚的关于人物的文字魅力。

  日记、回忆录、笔记,之后就归并为非虚构,那是个新词,所谓非虚构,也就是连接“报告文学”的一种纪实手法。非虚构包括了纪录片、口述实录,田野调查,在可读性上,这种文字形式应是充分显示了材料的丰沛和驳杂的。

  几年前上海有一位张老先生,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中国社科院出版社出了他一大本书,《四明别墅对照记》。张老的本事大到什么地步,退休后把愚园路这一整条大弄堂的所有住户,做出一个详细的调查档案,太牛了,大弄堂里都是他几十年的老邻居,他能做到每家每户都签字同意发表这个调查。

  从1950年开始,记录每户人家大大小小人口,每人都有照片,属于什么政治成分,某号某人怎么会有两个老婆,是做什么工作的,何时买的房子,何时家道中落,发生了什么变化。作者把这个人群的户籍档案,家庭故事全部做出来,出版后做过一次修订,印了两次。我佩服作者的这种认真的精神,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以此证明他的能力。

  《四明别墅对照记》关于人的材料之丰富,尤其1950年代派出所存有各户详细至极的档案记录,反映了时代的特征。城市调查,尤其这种极为陌生的方式,一个作者面对如此艰巨的挑战,引领读者看到眼前这一条大弄堂人的细节,并不简单鉴定为“冷酷无情的水泥森林”,而是一幅极为复杂精致密集的人的样本。张老先生前些年已经过世,我时常想到他。

  FILE 2 有关人的记录,让我写作兴趣同样转移到了人的枝节、有关很多材料的运用上。

  《回望》一书,是据我父亲留下的材料写的。有朋友说,你怎么这么有本事,把父亲东西都保留下来了。我说确实最该感谢我父亲。他留下了很多文字材料——比如回忆日本人审他的现场记录,双方一来一去,他既要隐瞒自己地下党的身份,又要表现是金华地区过来的文人,包括他对汪精卫政府的意见,完全像当时普通文化人那样回答,是非常难的,但他做到了,保护了组织的秘密,被江湾日本军事法庭以“妨碍社会罪”判刑七年。这种临场应对和记录的文字,不是我写的,却是他在现场一定要做出的一种如临其境的姿态。这本书有价值的地方,就是这类文字的表现。

  遥远的“地下工作”,在我们的概念里,在我们看的电影里面,好像都是钟表一样非常精确,但实际只要是关于人,是人做的事,也难免会有一些人为的失误。

  写这类内容,尽量以细节说话,用材料、信件包括图片说话。假如没有,可完全空白,只要前后都是当事人说的,哪怕前后并不全部符合,也该把它存下来。我在后记里面说得很清楚,用这个方式表现才是有意义的,而一般的方法,或一般的非虚构传记都依照结构,均匀分布来做,不掌握某年某阶段某材料,哪怕档案也查不到,就该留白。像刚才所说的笔记体做法,留出空白是最妥当的方式,读者会产生自己的某种判断,任何一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象空间。

  虚构是“纯文学”的小说、诗歌这一块。在我印象中,小说到了1990年有一个分界点。在这之前大量西方作品涌入,眼花缭乱,当年作者的创作都讲究文体、语言、方式,1990年后开始搞经济。我个人这么认为,譬如那时开始有电视剧,有电影,小说可以改编电视剧、电影,那么改编电视剧和电影最大的要素就在故事,要有一个好故事。对于好的语言,好的样式,一旦改编就没任何用处,只故事很有用,所以说从1990年代开始到现在,人类对于故事的追求已经到了极致。

  我讲两个有意思的事。多年前有作者寄我一个小说,内容是“新沙家浜”。意思是把《沙家浜》改写了一下,把阿庆嫂写得面目全非,把胡传魁写成和原来相反的人物,新四军几个角色也都是反着来。我看后问作者,是不是没内容写了?怎会没东西写呢,你是怎么来的,就等于你是谁,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你家里你亲属和朋友,你生活的地方,怎会无聊到改这样的内容。当然只能是退稿了。

  多年前有广东新闻:一小青年在ATM取款,一下子吐出来二十万,结果他把钱带走了,过段时间又去投案。有个作者朋友,就把这事写成一个小说,等于把一个新闻稿内容的人名改了一下,写成一个中篇。读者怎会接受?缺乏想象的创造,直接原封不动搬过来,怎么比得过现实?作者的虚构能力在哪里?虚构完全被非虚构俘虏了。

  语言是文学最重要的一块。翻开书第一打动你的就是语言,你要看很久才了解是否是好故事。

  《包法利夫人》《人间喜剧》,语言差别不多,但据说福楼拜是最生动最丰富的法语作家,经过翻译,就看不到了,语言只对本国读者产生影响。

  1990年看见一篇报道,中国大陆第一个装满旧物的集装箱到达台湾的图片,当时大陆的旧房子不值钱,一个徽派的房子被拆掉,房梁、窗户、门窗都不当回事,但台湾人收购,图片显示对岸码头上每人都戴着白手套接船。我有个朋友做集装箱生意,他说做这票生意最麻烦,因为门窗构件的尺寸都不一样,各种旧东西旧屏风,包括马桶,仔细装箱完了,海关有时又要求全部检查,就得全部搬出,再装箱时心里很怨,又热又脏,一般装不回去,最后拳打脚踢塞进箱子,根本把它当垃圾。我说的这个意思就是,传统元素你怎么对待它,你可以戴白手套迎接,也可以拳打脚踢,把它当垃圾。

  这些集装箱的旧东西,没过多少年都知道它们值钱,不会贱卖了,旧文学的元素,“五四”前白话样式,“鸳蝴”句子,也已成为过去式,包括刚才所讲的笔记方式,传统中式短句,不表现人物内心的样貌,有没有它们的价值?为什么《繁花》会用那样的内容?因为我是编辑,我知道没人会用,就可以实验。小说需要个性,需要再发现。

  城市的不可知,我问过王家卫导演,香港和上海,不同的地方是什么。从清代到现在,香港藏有多少内容,是没人知道的,而上海经过了兜底翻,一度都拉出来晒过大太阳,这座超级大城市,曾经完全被敞开拉链,然后它慢慢闭合,曾经一度我们都知道它很多秘密,但是然后它又慢慢变为了神秘的森林。

  很多人因为我写了这本书,要我讲一讲上海。仿佛我是了解上海的,我几乎不了解它,个人没办法了解一座森林。即使你在上海生活一辈子,你也不会清楚它。你能知道它什么呢,根本不知道,只知道你的一个范围,几个街区,一些年代,极少的一部分。等于你站在森林里,只能见几平方米的环境里有什么植物,什么小动物,远远看过去,森林永远是幽暗无比的,里面突然有一个黑影过去,都不知道是什么动物闪过去了。

  一直说中文的根基在乡土。实际所谓乡土,在沈从文时代已开始逐渐流失,移往城市,城市即乡土,后者的丰富性,实难与城市比较,它蕴含着各种可能。张爱玲的名言,乡下吃一块腊肉大家都知道,城里公寓窗前换衣服也没人发现,说的是一份自由。《繁花》里的小保姆抱怨村里做错件事,一辈子都记着,她只喜欢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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